澳大利亚《悉尼先驱晨报》20日报道,澳大利亚警方同意协助中国引渡逃到澳大利亚的中国贪腐官员,并协助查封他们的资产。据报道,中国国家安全部与澳大利亚联邦警察从“一份不到100人的大名单”中确定了首批经济犯罪嫌疑人名单。
确定首批经济犯罪嫌犯名单
澳大利亚联邦警察亚洲地区负责人布鲁斯·希尔在接受这家报纸采访时说,在今后数周内,澳大利亚警方将与中方共同展开首批查封行动。
路透社20日报道,澳大利亚联邦警察在堪培拉的官员目前尚未就此发表评论。
《悉尼先驱晨报》报道,中国国家安全部与澳大利亚联邦警察从“一份不到100人的大名单”中确定了首批经济犯罪嫌疑人名单。
根据报道,这些人已经成为澳大利亚公民或者在澳大利亚定居多年,用投资和商业移民作为伪装,长期从事洗钱活动。
希尔说,澳大利亚和中国在澳大利亚追查的贪腐资产高达“许多亿澳元”。
澳方可以考虑相关引渡请求“他们(贪腐官员)并不是一夜之间离开(中国),随身带着一大袋钱。在一些情况下,他们有着非常周密的计划。”希尔说。
希尔解释说,典型的情况是,贪腐官员将他们的配偶和孩子送到国外,利用他们来向海外转移资产。这些名下没有任何资产的“裸官”一旦发现风吹草动,就能够逃到国外,与家人会合。
“随着时间过去,他们开始把(贪腐所得)变成合法资产,比如房子、地产、股票和银行账户,这样这些钱就成了他们的财富。但是,这些钱从一开始就不是他们的,这是从中国流出的贪腐钱。”希尔说。
希尔表示:“所有犯罪分子都会自动寻找最薄弱环节,(在追逃追赃问题上与中国合作)就是想告诉那些贪官,别以为逃到澳大利亚就能幸福地生活下去了。”
目前,中国和澳大利亚之间尚无引渡协议,导致一些贪官滞留澳大利亚不归。但《悉尼先驱晨报》报道,对于违反《联合国反腐败公约》的人员,澳大利亚司法部长可以考虑相关引渡请求。澳大利亚和中国都是《联合国反腐败公约》的缔约方。
■回应
中方希望共同打击腐败犯罪
针对有关澳大利亚警方同意协助中国境外反腐追赃的报道,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20日说,中方希望与包括澳大利亚在内的有关国家开展追逃追赃合作,共同打击贪污腐败犯罪。
华春莹在当日外交部例行记者会上强调,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反腐败和境外追逃追赃工作。在惩治腐败问题上,态度坚决,坚持有腐必反、有贪必肃。
“腐败分子不论逃到天涯海角,都一定要将其绳之以法。”华春莹说。
据华春莹介绍,截至今年9月,中方已与包括澳大利亚在内的63个国家缔结司法协助、引渡和移管被判刑人等条约。
■背景
澳大利亚移民条件相对宽松
澳大利亚2012年推出“重大投资者”签证,上周又宣布将于明年推出“高端投资者”签证,获取这两种签证分别需要投资500万澳元和1500万澳元,其他如英语水平等移民条件相对宽松,通过审批后,申请人需分别等待4年和1年即可获取澳大利亚永久居留权。一些人担心此类签证被贪官和不法商人利用。
对此,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洪磊本月14日表示,中方一直鼓励中澳之间的正常人员交往,同时,中国正进一步加大打击腐败力度,其中在海外的追逃追赃是该项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。近期,中国政府设立了相应机制,进一步加强该工作力度。
根据最新官方数据,“重大投资者”签证自2012年推行至今年7月1日,共收到1027份申请,大部分来自中国。联邦政府已批准286份,吸收14亿澳元外国投资。新闻集团《澳大利亚人》报的报道称,证实投资者财富来源合法性的难度较大,成为此类签证审批速度缓慢的重要原因。 据新华社电
(原标题:澳将助中国查封外逃贪官资产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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